今年以來,富民縣紀委以貫徹《監督執紀工作規則》為抓手,在扶貧領域問題線索處置工作上講方法、講技巧、促成效。上半年,共排查問題線索42件,立案21件,其中涉及群眾身邊的問題線索28件,涉及扶貧領域的問題線索8件,扶貧領域立案2件。
不往下轉直接辦。涉及老百姓看得見、摸得著、深惡痛絕的民生資金和保障項目,特別是扶貧項目、扶貧資金的問題線索,由縣紀委紀檢監察室直接辦理,不把問題推向基層紀委。如縣紀委收到反映1件農村拆遷安置和1件扶貧項目的問題線索,按照程序可以由所轄的鎮(街道)紀(工)委處置,但考慮到事關百姓利益,由縣紀委直接處置更能信服群眾,縣紀委一桿子插到底進行處置。處置方式取得群眾的信任,增強了黨和政府的公信力。
下村入戶排查問題線索
一絲不茍全面核。縣紀委接到反映群眾身邊的問題線索,對反映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、研判、核實,把每一個問題都核實清清楚楚、明明白白,堅持時間與質量并重,讓群眾滿意率達100%。如反映鄉鎮保潔員工資發放、扶貧項目的問題線索,縣紀委進村入戶,深入群眾家中,為群眾釋疑解惑,得到群眾的理解支持和信任。
認真核實問題線索
件件訴求作反饋。反映群眾身邊的問題線索核實完畢之后,對于實名舉報的反映人,以事實為依據、以黨紀國法為準繩進行認真反饋,做到件件有落實、事事有回音,暢通群眾訴求。如縣紀委收到1件關于反映業主委員會成立受阻的問題線索,經核實,縣紀委人員親自上門向舉報人進行反饋,與舉報人交心談心,舉報人對處置結果很滿意。真正把“群眾滿意不滿意,群眾高興不高興,群眾答應不答應”作為衡量紀委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好壞的標準。切實把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做到位,為全縣脫貧攻堅工作保駕護航,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。(陳映超)